身患重病冒用亲属身份骗保5.4万元 院长主审一起医保骗保案
2026-04-03 23:08:4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艾京昆 | 作者: | 点击量:5430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李真)“我因身患重病一时糊涂,冒用了哥哥的医保,现在不仅自己要承担刑事责任,还给家庭带来了痛苦……”近日,泸溪县人民法院组成三人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起医保骗保案,庭审现场,被告人邓某在最后陈述时悔恨交加。该起医保骗保案由党组书记、院长杨金志担任审判长审理,最终邓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,同时追缴违法所得。

被告人邓某是一名尿毒症患者,长期需要透析治疗,医疗负担沉重。因未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邓某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。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,邓某没有选择通过正规渠道补缴医保或寻求社会救助,而是动起了“歪心思”——冒用其哥哥的身份信息住院治疗,并以此骗取医保基金。

法院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邓某为治疗自身尿毒症等疾病能报销医疗费用,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期间,冒用其哥哥的身份先后多次前往医院门诊就诊和住院治疗,使用其哥哥身份信息报销医疗费用,共计骗取医保基金5.4万余元。

庭审中,审判长杨金志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有条不紊推进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等环节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冒用他人身份报销医疗费用,共计骗取医保基金5.4万余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

考虑到被告人邓某身患严重疾病,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自愿认罪认罚,确有悔罪表现,依法可以从宽处理。最终,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

“被告人邓某,你身患重病,本应得到同情和帮助,但这不是你骗取医保基金的理由。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‘看病钱’‘救命钱’,每一分都关乎社会公平正义。你的行为,不仅侵害了国家利益,也损害了其他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。希望你深刻反思、真诚悔过,珍惜法律给予的缓刑机会,安心治疗、遵纪守法,用实际行动弥补犯下的过错。”

庭审结束后,审判长杨金志对被告人邓某语重心长地送上了“法官寄语”,既严厉批评又温情劝导,既严肃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,又传递出司法的人文关怀。邓某听后连连点头,表示一定吸取教训、积极改造,今后绝不再犯。

该起医保骗保案件涉案金额不算特别巨大,但其警示教育意义重大。医保基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人民群众的“保命钱”,任何企图侵占、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,都是对国家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,必须依法予以严惩。

责编:艾京昆

一审:艾京昆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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